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儿科分级护理标准

发布时间:2020-12-21 17:55:38本文来源: 系统

广西桂东人民医院儿科分级护理服务标准

特级护理

分级标准:

(1) 病情危重,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

(2) 重症监护患、需24小时看护的新生儿

(3) 出现呼吸、心跳骤停需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,并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儿。

护理标准

一、严密观察患儿病情变化,监测生命体征。

二、根据医嘱,正确实施治疗、给药措施,维持输液通畅。

三、根据医嘱,准确测量出入量。

四、实施床旁交接班。

五、开展疾病相关的健康促进:提供早产儿发展性照顾、新生儿抚触、新生儿被动操、非营养性吸吮。

六、提供生活护理和专科护理

   1、暖箱内护理、蓝光照射护理、新生儿脐部护理、气道护理、并发症预防等,实施安全护理。

   2、促进新生儿舒适:根据病情,每日给患儿进行沐浴或床上擦浴;每日更衣及床上用品,保持床单元整洁干燥。

   3、每3小时更换尿不湿,同时做好臀部皮肤护理,必要时随时更换。

   4、满足患儿营养需求:根据医嘱足月儿每3小时喂奶一次、早产儿每2小时喂奶一次,奶量根据医嘱执行,必要时鼻饲饮食。

   5、新生儿每测体重次,观察体重增长状况。

   6、维持患儿适当的屈曲的徬中心位:按时给呼吸系统疾病患儿翻身、拍背,维持患儿肢体的功能位。

   7、外出检查接送、负责采集各种标本。

七、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。

一级护理

分级标准:

(1)脑炎高热昏迷患儿、手足口病第三期患儿、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、白血病急性期或末期、急性延脊髓炎、重症肺炎患儿、心力衰竭患儿、重度营养不良重度脱水的重症患儿;

(2)脑膜炎颅内高压、手足口病第二期、急性延脊髓炎无呼吸困难、婴儿肝炎综合征重度黄染、肾病综合症重度浮肿需要严格卧床、病情不稳定的患儿。

护理标准: 

一、每小时巡视,观察病情变化。

二、根据医嘱,正确实施治疗,维持输液通畅、按时喂药、雾化吸入。

按时给呼吸系统疾病患儿翻身、拍背,维持患儿肢体的功能位。

、进行各项操作时,要耐心细致,技术求精,言语亲切,符合儿童心理,消除恐惧,配合治疗护护理。

五、根据患儿病情,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及专科护理:如皮肤护理、口腔护理、并发症预防等,实施安全护理。。

六、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。

二级护理

分级标准:

康复期的重症患儿,病情较轻的患儿。

护理标准:

一、每2-3小时巡视,观察病情变化。

二、根据医嘱,正确实施治疗,维持输液通畅、按时喂药、雾化吸入。

三、指导并协助家长做好患儿的基础护理。

四、进行各项操作时,要耐心细致,技术求精,言语亲切,符合儿童心理,消除恐惧,配合治疗护护理。

五、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。

三级护理

    分级标准:

    轻症的患儿;处于康复期的患儿。

护理标准:

一、随时巡视患儿,进行病情观察。

二、根据医嘱,正确实施治疗,维持输液通畅、按时喂药、雾化吸入。

、进行各项操作时,要耐心细致,技术求精,言语亲切,符合儿童心理,消除恐惧,配合治疗护护理。

、正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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